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银监会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坚持“有保有压、区别对待”原则,保证“三农”投入

来源:华北热线   日期:2012-02-24


     2011年,按照党、国务院的统一部署,银监会不断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,推进和完成一系列具有重要意义的农村金融改革,积极引导银行业改进“三农”金融服务,为统筹城乡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做出新贡献。

  涉农信贷投放总量持续增加。2011年,银监会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坚持“有保有压、区别对待”原则,保证“三农”投入,着力满足广大农户和农村小微企业等涉农领域的有效需求,确保涉农信贷投放增速不低于其他各项贷款平均增速。截至2011年末,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达到14.6万亿元,比年初增长2.7万亿元,比去年同期增长24.9%,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8.8个百分点。其中,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继续发挥支农服务主力军作用,占涉农贷款增量的30%。

  农村薄弱环节信贷支持显著加强。优先满足农户的生产生活有效信贷需求。截至2011年末,银行业金融机构农户贷款余额3.1万亿元,当年增加5079亿元,比去年同期增长19.1%,有力地支持了农民购买农业生产资料、建房、购买农机和家电、兴办农家店等多种经济活动。二着力加大对小企业的信贷支持,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“四单”原则配置小企业条线资源等措施,加大对包括个体工商户、专业合作社等在内的各类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。截至2011年末,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余额(含票据融资)已经达到10.8万亿元,比年初增长1.9万亿元,比去年同期增长25.8%,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10个百分点。三是切实加强民生领域的信贷服务。在不同阶段确定春耕备耕、抗旱救灾、促进粮食生产、保障农产品供应、菜篮子工程建设等信贷支持方向,加强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针对性。

  中西部地区农村金融服务明显改善。2011年银监会科学统筹中西部网点覆盖和农村金融服务情况,按照“东西挂钩、城乡挂钩、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挂钩”原则,引导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向中西部布局,着力解决中西部地区服务不足问题。截至2011年末,全国已组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786家,其中村镇银行726家,贷款公司10家,农村资金互助社50家。在已组建机构中,有473家设在中西部省份,占比60%。已开业机构各项贷款余额1316亿元,80%以上用于“三农”和小企业,其中农户贷款余额435.5亿元,小企业贷款余额631.5亿元,中西部贷款农户数占到全部贷款农户数的70%以上。在全面实现空白乡镇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的基础上,明确提出2011年再解决500个金融机构空白乡镇问题,让更多农村地区的广大百姓享受到基础金融服务,共享银行业改革发展成果。在各银行业机构积极参与,地方党委政府大力支持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下,2011年共解决了616个空白乡镇机构覆盖问题,实现乡镇机构和服务双覆盖的省份(含计划单列市)从工作启动时的9个增加到24个,偏远农村地区金融服务发生了历史性变化。

  县域支农服务合力进一步增强。为了引导信贷资金支持县域经济发展,从2011年初开始,银监会会同人民银行对县域法人金融机构新增存款资金进行考核,从考核情况看,80%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当年新增可贷资金70%以上都投放到当地运用,县域信贷资金进一步得到保证。在此基础上,银监会通过推进农村信用社、农业银行、邮政储蓄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的改革,进一步促进信贷资源配置向县域倾斜,提高金融服务水平。一是围绕稳定县域深化信用社改革。引进资本,完善机制,增强服务能力,强调将服务“三农”发展战略作为产权改革的前置条件,将有效改进“三农”服务作为机制建设的内在要求。截至2011年末,全国已有402家由农村信用社改制组建的农村银行机构,其中农村商业银行212家、农村合作银行190家。县域农村商业银行涉农贷款占比从2009年末的57.2%上升到67%,农村合作银行从66.1%上升到70%,支农投入力度明显加大。二是推动农业银行强化县域金融服务的体制机制建设。在建立“三农金融事业部”基础上,进一步完善“三级督导、一级经营”的管理体制,完成资本管理、信贷管理、会计核算、风险拨备与核销、资金管理、考评激励“六个单独”的运行机制建设,为县域农村金融服务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。大力加强农村基层队伍建设,招聘5000多名大学生和大学生村官补充到县支行“三农”客户经理队伍。三是继续强化邮政储蓄银行县域金融服务。邮政储蓄银行在今年贷款规模整体从紧的前提下,以小额贷款业务及支农业务作为主要贷款业务拓展方向,当年新增小额贷款70.3%集中在县及县以下地区。同时,积极探索商业化服务农村的有效形式,结合地方实际开发了农业设施贷款、烟农贷款、蔗农贷款等新的贷款品种和产品。

  涉农金融产品更加丰富。2011年,银监会准确把握我国农业农村发展“三化同步”的新趋势,结合经济结构的新变化,大力总结和推广低成本、可复制、易推广的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,继续引导和推动落实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、林权抵押、涉农信贷与保险合作等信贷政策,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推出的涉农金融创新不断涌现。如宁波市慈溪农村合作银行与农户、商户等借款客户、各类团体组织(专业协会、商会、村民委员会)搭建了四类“银行+产业经营户+各类团体组织+贷款风险保证基金”信用联合体贷款模式;广西农行通过与医疗卫生部门合作,代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业务,以惠农卡为载体,实现新农合资金的缴纳和统筹款项的支付;广西农信社根据“移民区农户可连续20年享受每人每年600元的移民后扶资金补贴”的规定,推出了库区移民财政补贴权利质押贷款;湖南华容县农信社加强银保合作,在享有借款人购买的个体工商户财产保险、意外伤害保险、企业财产保等保险收益权的基础上,有效分散了农户贷款风险,使农户贷款覆盖率增长8.5%。

  但是,我国农村金融领域受多种因素制约,依然不适应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要求,要继续保持涉农投放在高位增长和持续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,仍然需要多方面付出不懈努力。银监会将继续引领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力提升农村金融服务功能,扩大服务覆盖面,加大对薄弱领域的金融支持,特别要加快解决农村金融服务不足、小型微型企业融资难问题;继续深化农村金融机构改革,着力加强公司治理,形成有效的决策、制衡机制,建立规范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;加强和改进农村金融监管,切实防范区域性、系统性风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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